镇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我镇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区,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实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和定远县《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均为本制度的普法对象。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学法用法,按计划参加全区公务员培训和普法考试,不断增强法律素质。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普法考试由镇委宣传部、普法办、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举办一次。
第五条 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由镇普法办负责登记造册,并提交组织、宣传、组织、司法和公务员所在单位建档。
第六条 除镇普法机构举办的法律培训外,全镇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每年不少于8学时。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镇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特价:4.99元原价:20元
亲,付款后不能复制,请按以下方法解决:
1、请按【F5】键刷新页面重新试一下。
2、如果仍复制不了,把付款记录截图给客服,客服会发复制验证码给你。
3、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效,请把付款记录截图、【网址】和【邮箱】发给客服。客服会在24小时内把文档发到您邮箱。
复制方法:请刷新页面,然后按 Ctrl+C 复制。这时电脑会弹出对话框要求付费或输入验证码,你可输入验证码,然后点确定,就可以正常复制或下载了。

请刷新页面再重试,如果仍然无法复制,再加客服微信。

只需2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