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范文大全 >> 心得体会
首页 > 范文大全 > 心得体会 >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收获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收获

时间:
微梦雨
分享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

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收获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关注公众号
第一时间获取写小易优惠活动
不方便扫码?点击复制公众号名称搜索
付费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4.99元原价:20元

亲,付款后不能复制,请按以下方法解决:

1、请按【F5】键刷新页面重新试一下。

2、如果仍复制不了,把付款记录截图给客服,客服会发复制验证码给你。

3、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效,请把付款记录截图、【网址】【邮箱】发给客服。客服会在24小时内把文档发到您邮箱。

复制方法:请刷新页面,然后按 Ctrl+C 复制。这时电脑会弹出对话框要求付费或输入验证码,你可输入验证码,然后点确定,就可以正常复制或下载了。

很抱歉,客服当前不在线。

请刷新页面再重试,如果仍然无法复制,再加客服微信。

联系我们
付费后若不能复制,请刷新页面重试。 如有问题,再加客服微信。 在线时间:星期一至五 8:30~12:30 14:00~18:00
优惠复制方法指引
扫码关注后立即发送验证码!
只需2秒
输入验证码后可优惠复制。
最后一步
扫码关注后立即发送验证码!
输入验证码后可优惠复制。
3394893904360448

咨询客服 咨询客服

回到顶部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付费后若不能复制,请刷新页面重试。 如有问题,再加客服微信。 在线时间:星期一至五 8:30~12:30 14:00~18:00

会员登录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