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院体育场馆安全卫生及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在确保学校大型活动及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实行对外开放。
第二条:公共课部是我校体育运动场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我校体育运动场馆的日常管理和经营管理,具体工作由公共课部下属的体育教研室负责。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和个人在使用场馆的过程中,都有保证场馆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各项活动秩序的义务。
第四条:体育场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地面及体育设施随意刻画、涂写。禁止带宠物、穿高跟鞋、钉鞋进入场馆。禁止攀越围栏进入场地、任何车辆不得驶入体育场馆内。
第五条:参与场馆活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管理规定。凡违反规定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为了加强管理,同时为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提供更好的服务,除公共课部安排的各类正常占用体育场馆的活动和免费向教工开放时间段外,其他活动一律按规定收取费用。学校、协作单位、特邀贵宾临时使用场馆的各类活动,经学校领导和公共课部负责人同意可以减收或免收场地租用费。
第七条:按照学校社会服务的相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律上缴财务处。
免费开放时间:每周
一、
三、六晚上向全校教职员工开放。
收费开放时间:周
二、
四、五晚上,周六白天、周日全天向校内外开放。
第九条:收费标准:
场馆对校外运动团体收费标准:体育馆全天800元;运动场全天1000元。
学校教职工:乒乓球场地收费标准为10元/小时/人,羽毛球场地收费标准为10元/小时/片;
校外人员:乒乓球场地使用费为 20元∕小时/人,羽毛球场地使用费为 25元∕小时/片。
第十条:学校教工凭《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室內体育馆教职工入馆活动证》卡参加,未办卡教职工应于9月30日前到公共课部登记,附带5元钱办证工本费和近期一寸照一张,由公共课部统一办理,原办老卡继续有效(背后活动时间段作废)。参加活动人员自备器材,若无器材可向场地管理人员租借,标准另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0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公共课部。
公共课部
职院体育场馆安全卫生及开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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